據澳門日報報道,就較早前受惡劣天氣影響,澳門個別航空公司航班出現嚴重延誤并沒有提供基本的客戶服務情況。民航局長陳穎雄透露,民航局正在草擬法律,強制航空公司當航班出現延誤時必須要為乘客提供基本的服務,否則會被處罰,相關法律已完成草擬工作,期望明年進入立法程序。
澳門一基地航空公司于月前因航班調配不靈,并沒有及時通知乘客,令逾百乘客在機場苦等,且也沒有航空公司職員解釋下一步的安排,令乘客大為不滿。民航局為免再有同類事件發(fā)生,以保障乘客的基本權益。
陳穎雄表示,乘客到機場候機,若航空公司未能按時提供航班服務,則有責任向相關乘客提供基本的客戶服務,當中包括安排人員與乘客接觸,解釋航班的最新安排。
因而民航局為保障乘客的基本權利,正在草擬法律,以規(guī)定航空公司遇到航班延誤情況,必須向乘客提供最基本的客戶服務。若然法律生效后,航空公司沒有對乘客履行責任的,則會受到處罰,相關法律現在已完成草擬工作,正在進行翻譯工作。
陳穎雄期望明年能進入立法程序。他強調,按照澳門現行法律,乘客乘搭飛機時若遇到航班取消或延誤,可以根據法律向航空公司追討損失,而新的法律主要是規(guī)范航空公司對乘客履行最基本的客戶責任。
陳穎雄指出,按照統(tǒng)計記錄,澳門國際機場航班的延誤情況不會較往年嚴重,符合國際要求。他強調,航班出現延誤并非受到單方面的天氣因素影響,還會涉及空域、航空公司調配機隊和機場擠迫等因素。澳門作為一個旅游城市,航空運輸業(yè)對發(fā)展旅游擔當著重要的角色,陳穎雄相信航空公司不會不顧形象而置乘客于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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